土地買賣流程

不動產買賣流程簡易 :

1. 擬定契約(需支付頭期款)- 準備相關身分證明 與 用印.

2. 支付第 2 期款 -完稅.

3.支付第3期款.

4.交屋(支付尾款) 

並由 買賣 雙方當事人 共同 或 協議 指定 地政士 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及相關手續  或  由不動產經紀業者協助辦理。

賣方 若委託 不動產經紀業者  銷售  不動產 將會 約定委託收取服務報酬成立時間,買方若違約導致買賣雙法解除合約的服務報酬等相關事項。

接著不動產經濟業者應該要擬定不動產說明書,經賣方同意後,以該不動產說明書向買方提出各項說明。倘若賣方委託提出「斡旋金」的需求,買方可以選擇不接受,若接受且交易敲定,斡旋金會成為買賣的價金的一部分。如買賣不成立,賣方則有無息返還斡旋金給買方的權利義務。


最後一切塵埃落定,就可以簽訂「不動產買賣契約書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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